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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
浏览: 4422时间: 2024-07-23

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限:35周岁”,指截止在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发布。

(二)挂网及报名时间

挂网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8号2栋一楼。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除岗位表明确规定暂不提供的除外);

3.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任职文件、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6.《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7.1寸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的材料均不退还。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报名时只能报考1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相关费用。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且岗位未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8号2栋一楼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项详见翠誉人才公众号补充公告,如因报考者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

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公众号查询。

(七)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其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且开考的岗位,所有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均进入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相应待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者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八)考试成绩公布及后续工作

1.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试成绩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其他后续工作

根据《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开展体检、公示等相关后续工作。

(九)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1.考试成绩在翠誉人才公众号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需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入职体检(三甲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为体检人选。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政审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名单,参照我公司公开招聘政审程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十一)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二)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翠誉人才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形式为编外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可拨打联系电话:0831-8232768(黄老师)咨询。

三、相关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翠誉人才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0831-8398899),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2.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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