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结合我单位现有工作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公开招募4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4名(详见附件1)。
二、招募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报名者需满足:未购买过职工养老保险、未办理过营业执照,且需在正式录用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岳武里14号区住建局5楼506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雷婷秋0831-8736099,邮箱:982365029@qq.com。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纸质件各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可提供);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红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五、面试及录取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管理及待遇
(一)所招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经考察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工资待遇为1970元/月,购买人身意外险,同时保障早、中两餐,差旅、工会、体检等劳保福利参照正式职工执行,年底根据相关政策考核发放见习补助。
(三)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申请或使用的,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