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480万,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国有企业。公司地址位于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物业服务;绿化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活动;综合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公司致力于探索、发展现代物业管理及商业运营,秉承“丰富美好生活”的企业精神,为广大客户、员工创造通往美好之路。目前,公司在管项目27个,主要对西华大学宜宾校区、电子科技大学宜宾园区、四川大学宜宾园区、宜宾学院临港校区、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西南交大宜宾校区、西南大学宜宾校区、三江成外、市科创中心、东部产业园、综合保税区、李庄康养中心、“双城”道路、科技馆、大学科技园、科教•公元π、科教•三江峯荟等项目开展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6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将电子版《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附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含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等相关资料)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ybkhwyhr@163.com。
2.现场报名。可直接到公司提交本人《应聘人员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报名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座14楼综合行政办公室。
特别说明:凡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的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每人每次限报考一个岗位。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④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否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或现场操作+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或现场操作(占比40%)
①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或现场操作时间和地点。笔试或现场操作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继续开展该岗位招聘工作。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或现场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比例达不到1:3,经公司研究后面试比例根据《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可适当放宽)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由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六)背景调查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录用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原则上按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1.劳动合同。此次招聘岗位与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入职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二)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科教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3600616
监督电话:0831-3601099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