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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
浏览: 6284时间: 2024-06-10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长(驾驶员)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交公司概况


公交公司作为公服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是全市唯一从事城市公交运输的全资国有公益类企业。公司成立于1966年,注册资本金1.3亿元。资产总额5.95亿元,员工1600人,公交车辆894辆,公交线路128条,运营线路长度2130公里,年行驶里程4700万公里,年客运量超1.28亿人次,为广大市民提供多样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笔试、技能测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三、招聘名额、性质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公开招聘城市公交车长(驾驶员)113名。


2.此次招聘所有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公交驾驶岗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安全服务意识;


3、取得A1、A3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4、男性年龄48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


5、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历,驾驶技能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6、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7、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分为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1、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投递至电子邮箱,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投递邮箱:gfybgj@163.com。


2、线下报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公服集团公交公司(高客站旁)办公楼602室、叙州区城北新区英才路10-2/01地块公交综合场站1号楼4楼。


3、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驾驶证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1张、安全驾驶记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满分记录和准驾车型变更记录)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在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报名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长期。


(二)综合测试(笔试、面试、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对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时间: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公服集团公交公司(高客站旁)。


(三)组织警情、道路运输安全审查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1、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2、36个月内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3、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4、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记录的;


5、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6、公安机关不良记录的;


7、未与原单位办清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况的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和背景调查


严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作风、资格条件、原单位工作表现或户籍所在社区进行政审和背景调查。


(六)从业资格心理健康评估


到具有心理健康资质的医院对新聘公交车长进行从业资格心理健康评估。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公示


1、以上均合格后对拟聘用公交车长在相关网站或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录用


接到录用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党群人资部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党群人资部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与公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公交《公交车长营运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造发,年终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奖励,享受法定节假日、社保、公积金、体检、餐补、工会慰问等相关福利。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联系方式:0831-8302245


八、本公告由公交公司负责解释(0831-83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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