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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
浏览: 6183时间: 2024-07-10

根据工作需要和用人单位委托,宜宾人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派遣到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6名,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工作积极主动,普通话较好,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应用技能;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倒夜班需要;

5)学历及专业条件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认可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且所有相关责任自负;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72日(如:“年龄30周岁以下”,指截止202472日未满31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发通知延长报名期限、仍达不到,将减少招聘名额。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7111800止。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站、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编外派遣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等信息。自行下载《2024年招聘编外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

2)《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电脑完整填写并上传1寸电子照片至相应区域)电子文档(word格式)。

3)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与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扫描证件1份;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报考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标题格式命名投递至指定邮箱(47793207@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注:以上所有相关资料需全部附到报名表文档后进行上传。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市紧急救援中心对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若岗位报名考生人数大于60人,则先于现场资格审查前对简历择优筛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合议后,取简历综合评分前60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由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通过应聘人员报考电子邮箱或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短信另行通知,因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1份。

3)报名表1份(下载附件2,电脑填写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并打印)。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通过应聘人员报考电子邮箱或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短信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通过应聘人员电子邮箱或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短信通知。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由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另行通知。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合同签订、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负责编外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安排工作等,并将管理情况通报宜宾人才有限公司,宜宾人才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相关约定,并结合用工单位考核情况对编外派遣人员进行聘用、辞职辞退、处分、档案管理等。未经用工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工作不适应或其他原因离职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各阶段的递补期均为不超过1年。用工单位不负责解决户籍迁移。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2700/月;试用期满转正后,专科学历基本工资3000/月、本科学历基本工资3200/月,每月奖励绩效按照工作量考核情况发放不低于600元。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工作餐、工会福利、应急通讯费等。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务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联系电话:0831-8220120)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宜宾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编外派遣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4年招聘编外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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