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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政府单位招聘
浏览: 3854时间: 2024-07-06
宜宾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更多大学生和待业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根据我镇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拟招聘见习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6.原则上居住在文江镇和庆符镇范围内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6.其他有不适宜相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78-20247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高县文江镇便民大厅,联系人:李盛乾(18308461951)。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
4.资格审查:以上材料经现场审查通过后,即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报考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高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由高县文江镇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杨朝华任组长,成员由李长林、李璘伶、罗雨、周靖航、周学华组成,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在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举报监督电话:0831-5422205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工资待遇按(宜人社发〔202216号)文件执行,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列入本单位临聘人员考核范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422205

附件: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高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202475


附件

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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