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招聘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音乐教师、职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音乐教师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2.行政职员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核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音乐教师岗位表》、《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行政职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学生。
(7)宜宾三江新区范围内在职教师(含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不能报考。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音乐教师
招聘名额共3个,其中:高中音乐教师1名,初中音乐教师2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2.行政职员
招聘名额共13个(含图书管理员2个,财会人员2个,一般行政人员9个)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说明:音乐教师、行政职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在资格复审时缴纳面试费80元。
资格初审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获得进入面试考核的资格:
(1)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毕业于财经专业、有会计资质、有财务管理经历;
(3)毕业于图书管理专业、有图书管理经历;
(4)具有行政职员经历、擅长公文写作;
(5)具有行政宣传经历与视频微信制作、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能力;
(6)毕业于美术专业、具有较强宣传制作能力;
(7)有学历优势(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综合能力突出。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
1.音乐教师: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具体为高中音乐教师5人,初中音乐教师10人。
2.行政职员(含图书管理员):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具体为39人进入面试。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环节者按照现场资格复审、缴费报名方式进行。
招聘链接:
https://www.wenjuan.com/s/mayEZns/#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2024年6月19日18:00截止。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除需认真填写报考信息表外,还需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上传至指定报名系统。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宜宾市三中三江校区(翠屏区沙坪街道兴港路198号)勤政楼507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09:00至2024年6月20日17:00止;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09:00至2024年6月21日17:00止。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面试按80元/人缴费。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面试人员。
五、面试
(一)现场资格复审。音乐教师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职员按照招考岗位的3倍,依据同岗资格初审组确定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所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就读证明中应列明该生就读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就读专业等内容并加盖所就读学校鲜章),并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完成资格复审与缴费手续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素质,具体详见《岗位表》。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成绩
1.音乐教师面试成绩=学科专业试讲(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
2.行政职员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
3.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需加试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方面,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薪酬和待遇
(一)合同制教师、职员薪酬制度按《宜宾市三中合同制教师、职员薪酬体系(试行)》执行。实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考核”薪酬制度,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1.音乐教师:年薪12-20万元(含本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两金);
2.行政:年薪8-10万元(含本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合同制教师、职员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教师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由学校统筹协调,就读教育集团初中、高中与在编教师一致;提供教师优惠工作餐;提供免费教师公寓住宿)、晋升空间和评优选先资格;同等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2361008。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市第三中学校负责解释(0831-2361007)。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0831-2361007)。
(二)咨询电话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岗位代码2404001-2404010)联系电话:0831-2361077(余老师);
宜宾三江中学(岗位代码2404011-2404021)联系电话:0831-8088121(古老师);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1-2361077。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音乐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