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督察工作辅助人员8名,派遣至宜宾市叙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叙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招聘岗位表),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限:30周岁”,指截止在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7日,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站(https://www.ybrcl28.com)、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容量15-30kb)电子版;
(3)《报名表》(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电子文档(word格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报考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标题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857742091@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注:以上所有相关资料需全部归纳到报名表文档后进行上传。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叙州金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
2.资格复审及现场缴纳考务费。由招聘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应聘人员报考QQ邮箱通知。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因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试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加试。如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10,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4.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三)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相应待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岗位录用名额与面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若未达到1:3开考比例,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该岗位的面试工作。
3.面试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985、211大学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加1分(同时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不叠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5.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加分+党员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最后一名出现分数一致的情况,优先聘用环保相关专业或具有环保工作经历人员。
(四)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由叙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核。在考察阶段,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叙州金才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叙州生态环境局(试用期1个月)。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经用工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工作不适应或其他原因离职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各阶段的递补期均为不超过1年。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