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见习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公交易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公开招选第九批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选条件
本次招选见习人员3人,最终录用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形象气质佳,具有一定接待服务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4.综合素质较好人员,条件可适度放宽。
5.具备见习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2)。
(二)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见习人员选拔。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选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7月12日。
(二)参加公开招选人员(简称“参选人员”),应于2024年7月12日18:00前及时将本人申请表(详见附件1)及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或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现场递交纸质资料(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1—8089008、8089009,电子邮箱:553816687@qq.com)。
递交纸质资料的,请交到叙州区南二路与金沙江南路东段辅路宜宾市民中心4楼A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A05室)。
(三)参选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选及见习期全过程,以及签订见习协议后的任何环节。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发现参加公开招选人员有不符合招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情况的,均可取消其资格或终止见习协议。其不利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三、测试
(一)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相关同志对参选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凡通过审查的参选人员,进入测试。测试包括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笔试:主要考察常识积累、逻辑判断、言语理解和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沟通交流、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同志组成面试组(面试组人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对进入面试的参选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情况,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综合情况,确定拟招选见习人员名单;若拟招选人员中有人放弃的,根据综合情况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体检
拟招选见习人员确定后,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对无不良反映的拟招选见习人员,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体检,其所需费用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
五、签订见习协议
综合考虑测试、面试、公示、体检等情况,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见习人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拟招选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见习岗位,并按《宜宾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见习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公交易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并落实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