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给予更多大学生和待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经研究决定,宜宾市叙州区青少年宫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16-24岁失业青年(年龄:24周岁及以下,指截至2024年6月24日未满24周岁)、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优先;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懂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一定的新媒体运营经验,能熟练使用PS和剪映软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从事机关单位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不满1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不适合从事机关单位见习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照一张、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信息表。
3.报名人员应在协议签订前办理好失业登记(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未做登记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人员,聘用资格取消。
报送邮箱:
2352404405@qq.com
四、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地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2.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为12个月,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见习人员需服从叙州区青少年宫及其主管单位的统一管理。
3.见习期间提供2500元/月的见习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相关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5.咨询电话:0831-8753877 (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6.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青少年宫负责解释